對于教育智力超常兒童的教師的要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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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教育智力超常學生看似一項輕而易舉的工作。誰不愿意教那些特別聰明,特別有創(chuàng)造力,主動性特強的學生呢?然而,實際上智力超常兒童的教師也同其他特殊教育教師和普通教師一樣,經(jīng)常感到力不從心。智力超常和天才的學生常常會向學校“系統(tǒng)”提出挑戰(zhàn),甚至可能言辭尖刻。他們超常的能力、非凡或超前的興趣需要教師本身也具有高度的智力、創(chuàng)造力和主動精神。

  智力超常學生的教師必須善于評估學生的能力,興趣和工作責任感,并必須能夠熟練地幫助其他教師認識智力超常學生有哪些特點,使之能夠從特殊教育中受益。為了識別智力超常學生,特殊教師應經(jīng)常與普通教師交換意見,觀察學生的行為,解釋學生的測驗成績,并且與學生,學生家長以及其他專業(yè)人員談話.

  林賽(Lindsey)1980年提出了智力超常學生的教師所應具有的許多個性,專業(yè)和教學方面的重要特點,其中包括:

  1)要理解、接受、尊重、信任和喜愛自己;

  2)對別人要敏銳,支持、尊重和信任;

  3)有較高的知識、文化和文學情趣;

  4)具有靈活性,能接受新思想;

  5)有學習的愿望,有取得成績的需求和熱情;

  6直覺和洞察力敏銳;

  7)具有不取得最佳成績決不罷休的決心;

  8)作風民主而不專制;

  9)富有革新和實驗精神而不循規(guī)蹈距;

  1O)善于解決問題,絕不下沒有根據(jù)的結論;

  11)在有所發(fā)現(xiàn)后,能夠確與之有關的其他人;

  12)制定靈活的,因才施教的教育方案;

  13)能夠提供反饋,善于激發(fā)較高層次的思維;

  14)尊重創(chuàng)造力和想象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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